衛生署研擬「單一便民窗口」,供有聘外籍看護需求,卻因重癱,不便到醫院接受巴氏量表評估患者,到宅評估。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簡任技正蔡誾誾昨(一)日指出,下周一將找各縣市衛生局開會,協調各地長照管理中心提供民眾申辦到宅服務的單一便民窗口。
護理及健康照護處簡任技正蔡誾誾指出,現行民眾想申請外籍看護工,患者得先到醫院開具診斷證明書及巴氏量表評估證明,再交給縣市政府照顧管理中心,進行評估認定。但因考慮部分重癱患者,因行動不便,無法親自到醫院取得相關證明,反造成家屬困擾,衛生署擬規劃讓各縣市都有一個「單一便民窗口」,可供民眾申辦到宅服務。
蔡誾誾說,因現行各地都有長期照護中心,目前擬規劃在長照中心下,設單一窗口,下周一也將找衛生局開會,協調各長照中心建立單一窗口,並訂定到宅評估標準。
蔡誾誾補充,不是每個病人都能獲到宅評估,因此將開會討論設出一些條件。至於目前已提供到宅服務的縣市包括基隆市、台北市、苗栗縣、台中市、南投縣、雲林縣、屏東縣、金門縣等縣市。
半年前為了這張巴氏量表,我也來回醫院多次,最後還是得接受-『搭救護車,提氧氣瓶,掛門診,推著病床,只為了讓醫生看一眼』這樣官僚的形式。
當時面對這一切的過程,也只有無奈的接受。曾經想過要申訴,可是想到過程的繁鎖還有大概也沒人會理我,而作罷。
終於政府相關單位正視到這種方式對病人及家屬所帶來的困擾 。只是沒想到是透過一位病患用生命換來的注意。
上個月,我又為了被莫名其妙限定有效期限只有一年的殘障手冊(因為依照我們的狀況應該是可以申請到無有效日期的殘障手冊),不得不請假重新跑整個殘障鑑定的流程。
到戶籍所在地社會科寫資料,然後送交長期照顧中心,結果因為要申請居家鑑定,規定必須再檢付醫生診斷證明,所以又跑了一趟醫院,等公文通知,又要跑醫院繳費,然後等醫生來鑑定。為了一張殘障鑑定,必須跑4個地方,真的是很擾民耶~怎麼不能夠簡化一點呢?
政府官員大人們,小老百性的心聲,你們有沒有聽見啊?